7月24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省民政厅举办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专门邀请《条例》起草组成员、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副处长刘启明进行宣传解读。
刘启明从《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立法过程、主要内容、特色亮点、重要意义等方面,进行了解读辅导。他表示,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从立法层面为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支撑,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支持家庭承担养老责任,保障广大老年人过上有品质、有尊严的晚年生活。《条例》的颁布施行,必将鼓励和带动全社会更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事业,也必将为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标注新的奋斗坐标。
学员一致表示,《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为促进和规范我省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本次辅导结合法条原文进行深度解读阐释,极大地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对于市、县两级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贯彻施行好条例,大力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助力幸福龙江建设。
各市(地)民政局长、养老科长,各县(市、区)民政局长等参加线下培训;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养老业务科室和公办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线上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