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河北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等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明确,一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供给。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完善学科体系,优化专业布局,鼓励引导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养老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等机构开展合作,引导相关人才转型从事养老护理相关工作。二要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搭建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对接平台,鼓励互设实习实训基地、培训基地。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健全完善培训机制。三要拓宽养老服务人才发展通道。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设置,落实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加快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机制,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遴选确定、考核认定和证书颁发。四要抓好养老服务人才使用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合理优化人员岗位结构。提升人才管理实效,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立足长远发展,盘活人才资源。五要强化养老服务人才激励。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补贴制度,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参加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从业人员薪酬待遇与职业技能等级和服务内容、时间、强度等挂钩机制。加大褒扬激励力度,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六要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细化政策措施,加强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民政部门要依托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领导协调机制发挥好牵头作用,负责养老服务人才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标准制定、业务指导,协调落实相关发展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