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山东省“五床联动”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省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养老床位、医疗床位、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安宁疗护床位“五床联动”试点,构建老年人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服务有序衔接的一体化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方案》对“五床联动”提出具体要求,要求民政部门会同卫健、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服务主体签订合作协议,确保机构之间各类资源有机整合、服务转介和信息共享。在签订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与老年人签订“五床联动”服务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内容;当老年人住养环境发生变化时,养老服务机构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家庭养老床位或养老机构床位;当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时,养老服务机构及时与医疗机构对接,开通相应绿色通道,建立家庭病床或转至医疗病床;当老年人健康状况好转时,可通过绿色通道转回至家庭养老床位或养老机构床位;当老年人处于临终期时,优先入住安宁疗护病床,提供临终慰藉服务。
《方案》明确,要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搭建医养康养一体化信息平台,打通民政、卫健、医保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加强民政、卫健、医保部门等涉老政策衔接,创新探索实现“五床”有效联动的支持政策;稳步提高护理服务资源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具备医养结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业务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医学检查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内设置的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纳入医联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