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辽宁省大连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现场会,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餐饮企业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
会议指出,要提供优质场地和落实税费优惠,为企业提供无偿或低成本用房。要将老年助餐服务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机结合,拓展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休闲娱乐等服务,实现盈亏动态平衡。要鼓励社会参与,通过设立慈善助餐项目、设立慈善助餐基金、认领老年助餐设施、开展慈善捐赠等方式提供老年助餐服务。要适当给予补助,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对享受就餐、送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为助餐服务机构发放运营补贴,为将现有场地改扩建用于老年餐服务的机构发放相应的建设补贴。
会议要求,要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原料控制、餐具炊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问题隐患整改、潜在风险报告等要求。要切实抓好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消防、燃气、建筑等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服务场地进行适老化改造,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安全管理、风险防控、纠纷调解能力,坚决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