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深刻体现了以系统性思维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江苏将紧扣精准公平发力,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决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立足江苏进入老龄化社会时间早、速度快、程度深的现实情况,坚持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以满足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健全养老服务保障、供给、监管体系,聚力打造“苏适养老”服务品牌。
扩大普惠服务供给。在出台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30项服务项目的基础上,稳步提升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占比,推动普惠性居家上门服务广覆盖。积极构建社区老年助餐、日间照料、银发顾问服务网络,让老年人感受到“家门口的幸福”。出台专项签约政策,推进普惠养老机构发展,保障中低收入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
补齐农村服务短板。努力破解农村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低、农村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能力不足等共性问题。认真总结推广江苏农村养老服务改革“新沂模式”,积极推动农村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整合小而散的农村敬老院资源,设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县级民政部门直管、委托专业机构经营、转制为国有企业等模式,提升运营质效。
壮大专业人才队伍。人才是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此,江苏设立了全国首家本科以上层次的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巩固首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取得办赛、参赛双丰收的丰硕成果,以率先建立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体系为引领,打通养老服务职业上升通道,抓好职业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并行发展,让更多高层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