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是敬老月。10月10日,记者从“江苏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近期,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江苏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江苏省内所有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家庭可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已经享受过各类政府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补贴的,此次不再给予)。补贴时间自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根据实施改造申请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贴总额度为3亿元,用完为止。本轮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为全省老年人送上了一份实实在在的“敬老大礼包”。
“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是发展银发经济、促进消费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现实需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莉表示,截至2023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2089万人,老龄化率达到24.5%。我省自2020年起即在全省统一部署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多措并举赋能“原居享老”,已经高质量完成14余万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本轮居家适老化改造受益面更广,面向全省所有的常住老年人家庭,将加速推动智能化、健康化的适老产品用品进入老年人家庭,有效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
据悉,本轮居家适老化改造主要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为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支持居家适老化设施改造和智能监测设施、适老辅具配备。为方便广大老年朋友选择自己所需的物品和材料,我省还配套推出了《江苏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建议目录》。
根据《实施细则》,购置《江苏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建议目录》和各市补贴清单内的居家适老化设施改造以及智能监测设施、适老辅具配备均可以进行补贴。社会老年人自付50%,补贴50%,补贴上限每户3000元。经济困难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在每户3000元限额标准内按实际支出全额补贴。超出补贴标准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支付。
此次适老化改造,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由适老化改造房屋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受理、统计和发放。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改造质量监控。老年人签订居家适老化改造合同后,只需按照补贴比例和金额支付自付部分费用,享受补贴立减的优惠。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造实行线上全流程申请审批。改造前,由老年人家庭通过“江苏民政”微信公众号或“苏服办”App提出改造申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由房产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对补贴对象资格进行审核。申请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审核通过后,老年人家庭可在当地公布的服务企业中自主选择,对接服务需求,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老年人家庭自主进行质量验收,确认验收合格后,由服务企业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竣工申请,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进行线上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向服务企业拨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