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爱莲社区长者食堂,图为老人们在用餐
老龄政策法规和工作体系逐步健全。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落实落地,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修订)》等文件,实施老年人福利和优待政策23项。全面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领导,自治区层面高规格组建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强有力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方参与的老龄工作体制。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截至2024年6月底,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451.98万,其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数为994.85万。全区累计创建命名8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开办各类老年大学400多所,在校学员近15万人。
兜底性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每个县(区)建有1家床位200张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建成138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超过50%;将全区18万特困老年人纳入政府供养范围,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实现100%集中供养;筹措资金2.3亿元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9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6万张。支持发展专业化、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全区“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159家,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800对,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7%;全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106家。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项目,建设普惠型养老床位1.5万张。出台旅居养老服务地方标准,评审32家旅居养老示范基地,培育出300多个旅居养老优质场所,打造“到广西过冬养老”10条精品路线;举办“到广西养老”主题活动,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西北地区举办旅居养老推介活动,打造全国旅居养老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