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青岛市建立市、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老龄工作体系,强化老龄办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职能,加强老龄委成员单位部门协同,推动老龄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12个社区入选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连续9年在青岛举办中国(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将其培育成为山东省康养领域的重要品牌。
推动养老服务品牌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共建有养老机构302家,其中医养结合型284家。在乡镇(街道)建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39处,在村(社区)建成300平方米以上的养老服务站1032处,年底将超过1300处。养老助餐服务普及扩面,今年以来共有25.9万人享受老年助餐补贴,产生订单金额超过1.2亿元。此外,青岛市对1.6万户特困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完成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设任务,建成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保障平台和智慧消防平台。
夯实老龄和养老事业发展基础。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青岛市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实行评估结果全市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协同,开展“五床联动”试点,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多措并举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此外,选择32个乡镇(街道)开展基层赋能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按照“一年镇街试点,一年县域试点,一年全域提升”的计划,以点带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