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以来,辽宁省大连市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奋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大连“两先区”建设贡献力量。
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全市24家单位被评为国家级“敬老文明号”先进集体、21人被评为“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17个社区先后被国家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和大连养老地图上线试运行”被列入大连市“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升清单,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被纳入大连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被纳入大连市“三委会”审核事项。深入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试点行动,以区(市、县)为单位构建起“1+N”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全市面向有居家照护需求的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6000张,发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461.01万元;根据实际需求为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环境智能化、适老化改造,提供“菜单式”“可定制”的“12+X”项居家养老服务,年均服务20万余人次。社区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全市提高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面积标准,由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提高到3‰,首创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按需“回购”机制。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396个,床位3.9万张,全市星级养老机构121家,4家养老机构被辽宁省民政厅认定为全省“五级”养老机构。2022年,组建大连市首家市属国有养老服务企业,甘井子区椒金山养老服务中心被民政部评定为“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2022年,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9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扩展至85周岁以上,全市享受高龄津贴政策老年人由3万余人增至11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