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65周岁及以上老人享受每人每次3元用餐补贴”“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老年居民享同等福利”“到2026年基本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13日,厦门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已于11月1日实施的《厦门市老年助餐补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情况。
发布会介绍,随着老年人口的逐年递增,老龄化进程日趋加快,老年人用餐需求日益凸显,老年助餐服务成为老年人普遍关心的民生需求。近年来,厦门市各区因地制宜探索老年助餐服务模式,为困难老年人就餐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体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但也存在供需不匹配、覆盖有空白、政策碎片化、持续发展难的问题。
对此,厦门市民政部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意见,结合该市老年人口、生活习惯、财政收入等实际情况,联合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着手制定《办法》,以更好地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创新发展“近邻+养老”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厦门市养老服务体系、增进民生福祉,满足全市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
此次实施的《办法》含总则、申请条件与补助标准、申领拨付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对老年助餐服务单位和服务站点定义、补助申请条件、补助标准、发放方式、监督管理要求等予以明确。根据《办法》,厦门市将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理念,按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原则,稳步有序地推动助餐服务站点建设,发展方便可及、经济实惠、营养健康、安全可靠的老年助餐服务。具体来看,将对经济困难的户籍老年人用餐提供兜底保障,为年满65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用餐提供适度补助,为所有老年人用餐提供便利服务。
“目前,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约33万人。”厦门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用餐补助采取“免申即享”方式拨付,老年人在长者餐厅、社区助餐点就餐或者送餐上门服务时,通过刷脸无感支付、扫码取餐等方式,便能直接享受每餐3元的用餐补贴。“区民政部门定期通过厦门市结算平台进行费用结算,直接予以拨付补助资金至助餐服务单位;助餐服务站点可同时向其他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实现资源统筹利用。”此外,在厦长期居住生活,并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台湾地区老年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办法》的出台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厦门市养老服务数字化发展。记者了解到,除了加快全市长者食堂、社区助餐点等布局外,厦门市将通过新一代技术和智能产品设备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场景中的应用,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如:针对具有一定用餐规模的助餐服务单位,给予每个站点1万元智能设备安装补贴,通过简化点餐、付费流程,提升老年人用餐体验;依托老年人热力分布图等大数据资源,绘制老年助餐点位分布图,引导餐饮企业积极参与助餐点建设,从而进一步提高助餐服务覆盖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