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让所有老年人拥有幸福晚年,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心中的牵挂。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顶层设计,把初心和使命落实在一件件为老服务的实事里,加快推动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这十年,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不断健全。会同财政部先后在全国203个地区开展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探索形成“一刻钟服务圈”“智慧养老院”“无围墙养老院”等养老服务新模式。支持84个地区实施2021年和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确定242家养老机构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部署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化。
这十年,农村养老有保障更有质量。完善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普遍建立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基本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推动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部署开展对空巢、留守老年人的定期关爱探访。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连续3年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动形成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大力发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互助养老设施,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离家不离村”的需求。
这十年,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充分迸发。全面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推动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相继印发,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降低准入门槛、精简行政审批环节、改进政府服务等举措,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更多社会力量的加入,让养老服务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
这十年,养老服务向规范化标准化迈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划定了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红线”,明确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基准线”和“等级线”。部署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连续4年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服务隐患42万余处。推动养老机构综合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效能监管水平显著提升。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养老服务工作将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彰显新作为,实现新跨越,让最美“夕阳红”的美好图景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