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许昌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全年要建成440个老年助餐场所、每个街道(乡镇)都有一个能够提供配餐服务的老年食堂(中央厨房)的目标任务,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布局施策、坚持因地制宜等举措,积极推动老年助餐服务落细落实。目前,全市已建成463个老年助餐场所,服务覆盖130万人。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动老年助餐服务
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市政府以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指导制订相关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落实“党委书记抓养老”工作机制,围绕工作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指导,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市民政局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深入社会餐饮企业、养老机构和村(社区)进行调研,组织召开市、县、乡、村四级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社会组织、餐饮企业、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各级民政部门还积极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餐饮企业等参与老年助餐机构运营,发动更多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老年助餐,扩大助餐覆盖面。
科学布局施策,建立持续保障机制
许昌市将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纳入民生实事,着力做好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谋划,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制订《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并及时印发《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指引(试行)》《质量监管工作指引》《管理工作指引(试行)》3个配套文件,有序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市民政局充分征求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12个部门意见,确定老年助餐服务建设、运营及就餐补贴,场地租金优惠,税费减免优惠等7项扶持政策措施。明确新建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点分别按照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标准,改(扩)建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点分别按照5万元、2万元、5000元的标准,分5年给予建设补贴。市财政每年统筹资金50万元对中心城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给予运营补贴,积极协调慈善资金用于老人助餐服务,将募集的部分善款用于助餐补贴。坚持“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方式,构建“政府+社会”持续保障机制,形成政府可承担、老年人能接受、助餐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格局。建立养老机构和老年助餐服务运营主体双备案制度,完善助餐服务点运营监督管理机制,规范老年助餐运营行为。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助餐供给模式
秉承“老人需求在哪服务就跟到哪”原则,许昌市各县(市、区)结合老年人分布密度、就餐需求、周边餐饮配套设施等信息,通过测算区域老年人比例,合理布局老年助餐服务点位,进一步细化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点3类助餐场所建设目标。坚持“利用现有设施为主、新建设施为辅”,通过“功能叠加一批、优势拓展一批、整合利用一批、邻里互助一批、配送覆盖一批”,将助餐场所选址深度嵌入社区老年人日常生活半径。各级民政部门按照老年助餐场所的功能定位、基本要求、选址环境、布局面积、适老设计、标识设置等相关规定,指导督促运营主体加强规范化建设,主动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对接和配合,对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截至目前,全市已探索建立“养老机构+老年食堂”“社会餐饮+老年食堂(餐桌)”“社区食堂+老年餐桌”“老年餐桌+老年课桌”等助餐供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