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保山市民政局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秉持以满足老年人需求为核心、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为关键、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为根本的理念,不断深化多元互融,全方位增进老年人福祉,努力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老有所享、切实感受到老年生活的幸福与美好。
优化设施布局
依托场地资源实现老有所养
保山市持续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和公民各尽其责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资源整合、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实用”的原则,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保山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至2024年年底,全市共建设各级各类养老机构、设施1009个,建设养老床位11805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4张。其中,建设县级层面养老机构10个、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9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937个、民办养老机构2个、温泉康养机构1个,实现了养老机构多层次、多样化。
探索“1+N”农村集中供养模式。针对养老机构消防设施不达标、入住率低、运行成本高、资源闲置等问题,保山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探索“1+N”管理模式,即每个县区保留1所县级集中照护机构和多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打破以往“一乡(镇)一院”模式;采取中心敬老院统一管理、指导、服务、运行的方式,整合乡村资源,实现养老工作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先后关停了隆阳区、龙陵县的7个敬老院,将特困人员集中安置到县中心敬老院,降低养老机构运营成本,提升失能老人照护质量,规范机构运行管理。
开展试点工作
实现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
为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做到以需定供。2023年,保山市民政局组织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街道、九龙街道、青华街道相关负责人及各街道下辖社区的社会救助协理员召开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动员会,要求与会人员在所属辖区全面深入地开展老年人服务需求走访调查,了解养老服务需求群体的真实想法和期盼。同时,利用走访调查契机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养老的惠民政策,让老年人及其家属对政策内容、享受标准等了然于心,提升他们对养老服务的知晓度和认同感。保山市民政局对走访调查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科学分析、精准归类,有针对性地为老年人定制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方案,切实将服务精准地送到老年人身边。
做实精细服务
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2024年,保山市民政局积极探索,拓展养老服务范围,将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3个县城所在地纳入试点区域,进一步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召开全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会议,明确把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当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全力推进。
与此同时,保山市民政局投入市本级福彩公益金229万元,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为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提供助浴、助医、助行等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截至2024年年底,这些服务惠及老年人近3.8万人次。
惠老助餐服务
让老年人乐享舌尖上的幸福
小饭碗装着大民生。保山市民政局聚焦普惠性、多样化的老年助餐发展路径,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整合资源的原则,加大老年“幸福食堂”建设支持力度,联合市级各部门出台了《保山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进一步规范、支持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截至2024年年底,全市共实施老年“幸福食堂”项目26个。针对老年“幸福食堂”运营、老人用餐问题,保山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对老年“幸福食堂”运营补贴的方案(试行)》,列支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老年“幸福食堂”运营;给予60周岁及以上民政救助对象、70周岁及以上全部老年人助餐补贴,让老年人乐享舌尖上的幸福。
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
实现居家养老无障碍
保山市民政局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印发《关于规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按照“实事求是、按需分配、统一组织、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分配改造任务;结合实际调整《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进一步规范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2021年以来,全市共投入资金814万元,为263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效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
完善医养结合
助力健康养老高质量发展
保山市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医养保障网络,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医养签约模式。目前,全市33个运营养老机构中有4个内设医疗机构,可以为院内老人提供及时的基础医疗服务,其余29个养老机构全部与医疗卫生部门达成医疗保障服务合作协议,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转诊绿色通道。转诊绿色通道的开通,为机构患重病的老人搭建了快速就医的桥梁,确保他们病情危急时能够第一时间被转诊到专业医疗机构接受治疗,让老年人安心、舒心地健康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