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证处
“公证敬老月”活动开始啦!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彰显公证行业的社会责任和公益担当,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公证法律服务的温暖和力量,西安市公证处“公证敬老月”活动开始啦!
“敬老月”活动期间,西安市公证处将免费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老人可以到西安市公证处现场咨询办理,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预约办理。
所需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若配偶去世的提供死亡证明);
3.遗嘱涉及的财产权属凭证(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车辆登记证、存折等);
4.遗嘱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
1.办理遗嘱公证的老年人需要神志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与公证员进行有效交流;
2.办理遗嘱公证的老年人应出于自愿,并亲自到西安市公证处申请办理;
3.为确保优质的服务体验,“敬老月”活动期间需要办理遗嘱公证的老年人可提前致电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