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安 娜) 为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日前,北京市出台《关于完善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3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相协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重度残疾、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二是按照“培育品牌化市场主体、构建就地居家和异地康养社区两种养老模式、实现老年人各类养老服务需求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形成以事业带动产业、以产业支撑事业、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的工作格局,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品质有保障、发展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三是以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统筹,以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为延伸,精准链接养老服务资源,形成与常住人口、服务半径挂钩,城乡协同、全面覆盖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意见》提出了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市场化服务供给清单,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优化调整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二是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培育品牌化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健全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三是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促进养老照料中心迭代升级,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四是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建立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五是完善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完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深化医养融合发展,强化养老服务经费保障,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