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雷 耀) 近日,记者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研究制定了《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并对外公布。
《指南》对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总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流程与要求等4个方面作出明确规范,明确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服务对象是辖区内有医养结合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重点是失能(含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疾病康复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人。服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健康管理服务、医疗巡诊服务、家庭病床服务、居家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转诊服务等。
《指南》明确,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环境适应、情绪疏导、心理支持、危机干预、情志调节等心理精神支持服务。了解和掌握老年人心理和精神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与老年人沟通并告知第三方,必要时请医护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协助处理或转至专业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定期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促进老年人与外界社会接触交往。
《指南》要求,根据服务需要聘请的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