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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职业教育银龄教师招聘启事

  发布于2023-11-20    

发布时间:2023-11-17 16:32:11    来源: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新时代民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实高层次民政专业人才队伍,满足民生民政领域高水平、专业化、品质化需求,经教育部同意、民政部批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学院)与中国老龄协会联合实施民政职业教育银龄教师招聘项目,发布招聘启事。

学院是民政部所属高职院校,主要承担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类高等职业教育、全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民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民政行业标准制定等职能。先后荣获“中央文明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等20多项荣誉,成为培养民政行业专业人才的摇篮、开展民政政策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的智库、为民政系统和全社会提供相关技术标准支撑的阵地以及展示民政文化魅力的窗口。

本项目旨在通过招聘一批退休教师、学者、医生和民政行业、企业退休一线工作人员,充分发挥银龄教师的政治优势、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高技能的专业型、复合型师资队伍,加快民政职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民政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和水平,进一步优化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结构布局。项目时间为三年,每年招聘银龄教师50-80人。

一、招聘条件和职责

(一)基本条件

1.高校退休教师、科研院所退休学者、医院退休医生和民政行业、企业退休一线工作人员;

2.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3.申请教师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技能人才且经过学院认定同意,一线教学、科研、临床经验丰富;

4.行业、企业符合条件的退休一线工作人员应具有高级职业技能证书,从业经验丰富;

5.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6.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社会影响力大或学院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岗位职责

1.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教学督导评估、实习实训指导、学校管理为主,学术讲座(报告)为辅,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导学院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把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传授给学院教师。

2.长期银龄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一年,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

3.短期或柔性银龄教师根据学院需求做好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工作。

二、银龄教师待遇

1.长期银龄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按月发放,特殊情况另议。

2.短期或柔性银龄教师根据协议任务享受相应待遇。

3.银龄教师到校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等的劳务费或咨询费参照学院相关标准执行。

4.提供专家公寓,供教师本人使用至聘期结束或协议终止。

5.以学院为第一单位完成的业绩成果,按照学院在职职工进行奖励。

6.为长期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保险含商业医疗保险。

三、其他事项

1.联系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王老师

2.联系方式:010-80206980/13811449906

3.工作地址:北京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附件: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度聘请银龄教师需求表.docx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民政部培训中心)

中国老龄协会

2023年11月17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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