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广西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3〕490号),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开展遴选,通过材料审查、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公示环节,确定第一批自治区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10个、自治区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10个
《通知》要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要充实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学人员,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积极设立培训项目,加强与养老服务机构“订单式”定向培养合作,大力推动培训服务向家庭和社区延伸;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要积极完善实训场基地名单地和设施设备,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培训实训质量。“双基地”要积极探索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就业创业孵化等养老服务发展新模式,为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通知》指出,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双基地”创建为抓手,系统规划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统筹各方面资源支持基地发展。“双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自治区每2—3年进行一次核查评估。
附件
第一批自治区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名单
一、自治区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10个)
1. 广西医科大学
2. 广西中医药大学
3.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4. 南宁市卫生学校
5. 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
6.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7. 桂林医学院
8. 梧州职业学院
9. 桂东卫生学校
10. 百色市民族卫生学校
二、自治区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10个)
1. 广西重阳老年公寓
2.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
3. 柳州市社会福利院
4. 桂林夕阳红养老中心
5. 北海市社会福利院
6. 灵山县博鸿颐养院
7. 贵港市医大仁爱养老服务中心
8. 玉林市社会福利院
9. 大化民生幸福家园
10. 崇左市重阳老年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