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即将进入寒冷季节,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安全温暖过冬,从即日起启动 2023 年度“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救助行动)。
通知指出为做好今冬明春救助管理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主题教育,将开展好专项救助行动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和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内容,早做计划、早做安排、早做部署,认真履行民生兜底保障职责,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各地民政部门要主动向本地党委、政府报告,依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领导协调机制,及时将专项救助行动列为现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举措、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健全联合巡查和快速响应工作机制,确保流浪乞讨、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盗被抢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主动与公安机关、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协调联动,以组建救助分队、开展联合巡查等形式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要加大科技力量投入,充分利用数字平台,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应急响应工作机制,遇有紧急事项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可利用城市网络化管理平台,发动乡镇(街道)干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等基层力量,动员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社会力量,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
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和寒冬救助措施,发布救助热线电话,帮助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沟通,通过媒体报道、网络直播等方式,介绍专项救助行动进展和成效,展示救助典型案例,提升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