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辽宁省民政厅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加强养老服务监管,推进标准化建设,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推动养老服务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明确清单,强化综合监管
辽宁省民政厅对全省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建设、机制运行、能力提升、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总结近年来养老服务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在评估总结的基础上,出台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监管的任务和措施,推进建设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全面查找养老服务监管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对账销号,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对全省2200余家养老机构开展摸排,综合评估、精准分析发现的问题隐患,协同分类处置,实行“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健全预付费管理、信息共享、风险预警等制度。
在指导各地开展抽查检查的基础上,辽宁省民政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等部门开展2023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随机抽取20家养老机构,对照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和一般检查事项清单进行综合协同监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养老机构安全规范管理。
积极探索,凝聚发展合力
辽宁省民政厅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举办《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理论和实操培训等,解读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政策、工作要求,并建设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示范培训基地。围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服务管理、应急处置等内容,举办全省养老服务机构护理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将监管融入服务,推进标准化建设,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举办创新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推动签署《旅居养老战略框架合作协议》《产教协研融合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等,凝聚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同时,辽宁省民政厅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失信联合惩戒监管机制试点,探索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信用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措施,起草养老服务市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按程序印发施行,有力维护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加快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门户网站宣传推广加强养老服务监管的典型经验做法,依法公开监管执法有关信息,曝光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效
根据辽宁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辽宁省评定公示第一批6家五级养老机构,研究印发《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识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识管理,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建设、以评促发展,激发养老机构发展活力。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辽宁省民政厅强化保障,全力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落实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等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方案,启动实施1.5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