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至13日,省民政厅在太原市举办《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培训班。培训班深入解读《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讲解相关政策,互相交流经验、开展参观活动。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沈红边主持,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王黎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讲话。
培训班指出,《条例》作为全国第一部同时涵盖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的省级地方法规,突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质内涵,填补了我省社区居家养老这一主题的立法空白。条例施行以来,有效推动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从服务设施、服务供给、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得到进一步规范。
培训班强调,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重大意义;要深刻理解《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立法背景和精神实质;要准确把握《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内涵和要义。要将贯彻落实《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与把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机遇相结合,与落实各项配套政策相结合,与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安全监管相结合,全面推动《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落实落细。
培训班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吃透《条例》精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要强化制度建设,有效推进配套制度系统集成。要聚焦问题短板,全面加强《条例》落实过程的督办督导。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积极主动、求真务实、攻坚克难的精神贯彻落实好《条例》,努力开创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局面。
培训班邀请省社科院、省人大、消防救援队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授课。各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以及部分市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共计14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