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电子函〔2023〕382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及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3〕265号),经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和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通过复核名单,现予以公布。
《关于公布2017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的通告》(工信部联电子函〔2017〕58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的通告》(工信部联电子函〔2018〕482号)、《关于公布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的通告》(工信部联电子函〔2019〕415号)同时废止。
附件:1.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
2.2017-2019年(前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通过复核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