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翁慈清
2021年以来,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聚焦“吃饭难”这个当前农村养老服务的“痛点”问题,打好“三五七”组合拳。截至目前,累计投入本级资金3000万元,全区共建成互助孝老食堂173个,为2500多名老人提供用餐服务。今年,蕉城区在继续推进传统孝老食堂建设外,还创新中心村食堂送餐、爱心邻里寄餐等模式,力争2024年实现有需求的村(居)互助孝老食堂全覆盖。
突出三高推进,让食堂“办起来”
高位部署。蕉城区建立区、乡、村三级责任体系,把互助孝老食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由区、乡、村三级主要领导谋划推动、持续发力,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落实建设任务。
高效落实。蕉城区制订出台了全区互助孝老食堂实施方案,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搭台、村居承办、居民互助、个人自愿、社会参与”的思路,成熟一批建设一批,逐步在全区推开。
高质督导。蕉城区将互助孝老食堂建设情况纳入年终乡镇经济工作考评、基层党建考评,成立了由“两办”督查室组成的督导组,一周一通报、随机性抽查,亮成绩、比成效、补短板,确保建设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突出五个一点,让食堂“办长久”
政府财政补助一点。蕉城区给予每个通过验收的互助孝老食堂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8万元,全部用于互助孝老食堂建设和厨房设备采购;每年给予每个互助孝老食堂运营补助资金6万元,统筹用于人员经费、物资采购等支出。
挂钩单位帮扶一点。蕉城区制订文明单位结对挂钩互助孝老食堂运营实施方案,由文明单位“一对一”或“多对一”进行结对帮扶,帮助解决建设启动资金等难题。截至目前,共有109个文明单位挂钩56个互助孝老食堂,提供帮扶资金达280万元。
开发岗位解决一点。蕉城区出台开发养老互助乡村公益性岗位的方案,开发了40个公益性岗位,专职用于农村互助孝老食堂服务岗位。岗位补贴标准按不高于区最低工资的标准确定,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进一步减少互助孝老食堂的运营经费支出。
爱心慈善助力一点。蕉城区发挥慈善超市等平台作用,广泛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积极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捐款捐物,用公益慈善的力量托起敬老助老的一片蓝天。
村民个人自付一点。蕉城区建立分级分类、梯度价格体系,普通老人月缴400元,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众月缴300元。同时,各乡镇在此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收费价格。鼓励互助孝老食堂回购服务对象自家生产的农副产品,既增加了老人的收入,又方便食堂采购。
突出七化建设,让食堂“办得好”
标准化建设。蕉城区优先考虑将互助孝老食堂设在老年人聚居地附近,整合原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每个互助孝老食堂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设置厨房、餐厅、卫生间等功能区;统一配备保鲜冰柜、消毒柜等餐厨用品。
适老化改造。在互助孝老食堂设计改造上,蕉城区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最大程度方便老年人使用,努力做到便老宜老、安全可靠。同时,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送餐服务,既让这些老人在家也能享受孝老食堂服务,又能实时关心关注他们的生活状况。
独立化核算。蕉城区制定互助孝老食堂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在村委会账户设立“代收款——互助孝老食堂”会计科目进行独立核算,每月专项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所有采购物资均需列明细单,并严格执行“五笔会签”制度。
标准化监管。蕉城区建立互助孝老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检查制度,实行分餐制并做好食品48小时留样工作;统一对全区56个互助孝老食堂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建档管理,并纳入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监督范围;统一为互助孝老食堂就餐人员购买公众责任险及食品安全责任险。
精细化配餐。蕉城区综合考虑用餐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做到营养丰富、搭配合理。实行陪餐制度,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轮流到辖区孝老食堂至少就餐1次;村干部每周至少有2天在食堂用餐,检查食品卫生安全,听取老年人的建议。倡导节约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攀比、不铺张、不浪费,推动互助孝老食堂可持续运营。
专职化管理。蕉城区聘用专职管理人员,采取“民主推荐+自愿报名”的方式,经民主讨论决定,选择责任心强、热心公益的村民担任。同时,对于互助孝老食堂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履行监管职责。
多元化运营。蕉城区延伸拓展互助孝老食堂功能,配备娱乐室等功能区,让老人们进一步增进邻里感情、增添生活乐趣,使互助孝老食堂成为群众愿意来、留得住的活动阵地和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