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出台深化“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以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构建养老服务领域亲清政商关系,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方案提出,各地民政部门要扎实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2026年),持续开展养老服务市场综合检查整治,切实解决养老机构场所安全不达标、隐患整治不彻底、设施陈旧维修养护不及时、服务照料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各地要持续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合同履约情况监管,着力打造民生治理品牌,确保群众对养老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
该方案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第三方评估,10月底以前,确保实现全省在运营的养老机构100%达到《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100%消除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对基层养老服务业务经办人员培训要达到100%;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对有集中照护意愿的低保对象中的失能老年人100%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