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联合出台《甘肃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拓宽来源渠道、提升素质能力、健全评价机制、重视使用管理、加强保障激励5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措施,旨在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意见》提出,针对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人才短缺的实际,引导更多有能力、有意愿的村民和农村低龄老年人参与提供养老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陇原创业贷”支持,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规定条件的市场主体落实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鼓励引导职业院校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对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养老服务设施负责人等进行培训,到2025年,全省分级培训养老护理员达到6万人次。
《意见》提出,完善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结合实际适当增加或调整技能等级,在高级技师等级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制度。鼓励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内设社会工作科室、设置专门岗位或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乡镇(街道)社工站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到2025年,推动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